江西万安中医院原院长肖修俊获刑3年 :
江西万安:中医院原院长受贿获刑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胡明波) 由江西省万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中医院原院长肖修俊受贿一案,该县法院近日一审判处肖修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经查,肖修俊在担任该县中医院院长期间,于2002年8月至2004年5月,先后收受北京、南昌等地某医疗技术发展公司的感谢费共计9万元人民币,并为其牟利。案发后肖修俊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退赃,并主动交代了其中一起受贿犯罪事实。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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