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卫生局原副局长张帆受贿落马 :
张帆受贿案
张帆,男,1943年1月10日出生,大专文化,原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2005年1月2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逮捕。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于2005年5月8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1年5月,被告人张帆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机构设置的审批、医疗器械的销售等方面为赵某某、陈某某等6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上述6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3万元、美金1000元及索尼牌摄像机1台。
司法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帆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中较重的部分,可从轻处罚。
2005年6月16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张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二、被告人张帆犯罪所得人民币8.3万元、美元1000元及索尼牌摄像机一台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您现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