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泰和中医院原院长曾红钢领刑十五年 :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胡明波 罗志明) 4月5日,经江西省万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泰和县中医院原院长曾红钢因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追缴入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6年间,曾红钢在医院基建、药品采购和人事安排工作中,收受他人贿赂16万元,其中索贿3万元;贪污单位电器款4万余元,另有219万余元和美元3300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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